[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第14節)
by 黃國哲 2019-03-11 23:57:02, Reply(0), Views(3754)
第十四節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第 292-11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由其構造可分左列兩種:
一、一般可撓導線管:由金屬片捲成螺旋狀製成者。
二、耐水性可撓導線管:由金屬片與纖維組合製成之緊密且有耐水性者。
第 292-12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之導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可撓導線管應使用絕緣導線。
二、銅導線直徑超過三‧二公厘或鋁導線直徑超過四‧○公厘,應使用絞線。
三、金屬可撓導線管內導線不得接續。
第 292-13 條
施設金屬可撓導線管之場所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有可能損傷導線管之場所不得施設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惟有適當防護裝置者,不在此限。
二、一般金屬可撓導線管得使用在露出場所及可以點檢之隱蔽乾燥場所。屋內配線電壓超過三○○伏特者,僅限於接至電動機之有可撓必要之接線部分。
第 292-14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及附屬配件之選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可撓導線管、接線盒等管與管相互連接及管端連接應選用適當材料之配件。
二、一般金屬可撓導線管其厚度須在○‧八公厘以上。
第 292-15 條
管徑之選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線徑相同之絕緣導線穿在同一一般金屬可撓導線管之管徑,應按照第五章金屬管配線之厚導線管選定表二二二~一選定。
二、線徑相同之絕緣導線穿在同一耐水性金屬可撓導線管內時;其管徑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 管內穿設絕緣導線數在一○條以下者,按表二九二之一五~一選定。
(二) 管內穿設絕緣導線數超過一○條者,按表二九二之一五~二選定。
三、金屬可撓導線管如彎曲不多,導線容易穿入及更換者可免按前項規定選用。如線徑相同且在八平方公厘以下者可按表二九二之一五~三選定。其餘可按表二九二之一五~五、表二九二之一五~六及參考表二九二之一五~四由導線與絕緣被覆截面積總和不大於導線管內截面積之百分之四八選定。
四、線徑不同之絕緣導線穿在同一金屬可撓管內時,按表二九二之一五~五、表二九二~一五之六及表二九二之一五~四導體與絕緣被覆總截面積總和不大於導線管內截面積之百分之三二選定。
表二九二之一五~一:
耐水性金屬可撓導線管之選定
┌───────────────┬──────────────┐
│ 線 徑│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1 │ 2 │ 3 │ 4 │ 5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10 │ 15 │ 15 │ 17 │ 24 │
│ 2.0 │ │ 10 │ 17 │ 17 │ 24 │ 24 │
│ 2.6 │ 5.5 │ 10 │ 17 │ 24 │ 24 │ 24 │
│ 3.2 │ 8 │ 12 │ 24 │ 24 │ 24 │ 30 │
│ │ 14 │ 15 │ 24 │ 24 │ 30 │ 38 │
│ │ 22 │ 17 │ 30 │ 30 │ 38 │ 38 │
│ │ 38 │ 24 │ 38 │ 38 │ 50 │ 50 │
│ │ 60 │ 24 │ 50 │ 50 │ 63 │ 63 │
│ │ 100 │ 30 │ 50 │ 63 │ 63 │ 76 │
│ │ 150 │ 38 │ 63 │ 76 │ 76 │101 │
│ │ 200 │ 38 │ 76 │ 76 │101 │101 │
│ │ 250 │ 50 │ 76 │ 83 │101 │ │
│ │ 325 │ 50 │101 │101 │ │ │
├──────┴────────┴──┴──┴──┴──┴──┤
│註:一 導線一條適用於接地線及直流之電線。 │
│ 二 本表係依據實驗及經驗訂定。 │
└──────────────────────────────┘
┌───────────────┬──────────────┐
│ 線 徑│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6 │ 7 │ 8 │ 9 │ 10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24 │ 24 │ 24 │ 30 │ 30 │
│ 2.0 │ │ 24 │ 24 │ 30 │ 30 │ 30 │
│ 2.6 │ 5.5 │ 30 │ 30 │ 30 │ 38 │ 38 │
│ 3.2 │ 8 │ 30 │ 38 │ 38 │ 38 │ 38 │
│ │ 14 │ 38 │ 38 │ 50 │ 50 │ 50 │
│ │ 22 │ 50 │ 50 │ 50 │ 50 │ 63 │
│ │ 38 │ 63 │ 63 │ 63 │ 63 │ 76 │
│ │ 60 │ 63 │ 76 │ 76 │ 76 │ 83 │
│ │ 100 │ 76 │ 83 │101 │101 │101 │
│ │ 150 │101 │101 │ │ │ │
│ │ 200 │101 │ │ │ │ │
│ │ 250 │ │ │ │ │ │
│ │ 325 │ │ │ │ │ │
├──────┴────────┴──┴──┴──┴──┴──┤
│註:一 導線一條適用於接地線及直流之電線。 │
│ 二 本表係依據實驗及經驗訂定。 │
└──────────────────────────────┘
表二九二之一五~二:
最多導線數 (超過 10 條者)
┌───────────────┬──────────────┐
│線 徑│ PVC管徑 (公厘)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30 │ 38 │ 50 │ 63 │
├──────┼────────┼───┼───┼───┼──┤
│ 1.6 │ │ 13 │ 21 │ 37 │ 61 │
│ 2.0 │ │ │ 17 │ 30 │ 49 │
│ 2.6 │ 5.5 │ │ 14 │ 25 │ 41 │
│ 3.2 │ 8 │ │ │ 18 │ 29 │
└──────┴────────┴───┴───┴───┴──┘
表二九二之一五~三:
最多導線數 (導線管彎曲少,導線容易穿入及更換
者)
┌───────────────┬──────────────┐
│線 徑│ PVC管徑 (公厘)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12 │ 16 │ 20 │
├──────┼────────┼────┼────┼────┤
│ 1.6 │ │ 6 │ 10 │ 15 │
│ 2.0 │ │ 4 │ 7 │ 11 │
│ 2.6 │ 5.5 │ 3 │ 5 │ 7 │
│ 3.2 │ 8 │ 1 │ 2 │ 4 │
└──────┴────────┴────┴────┴────┘
表二九二之一五~四:
耐水性金屬可撓導線管截面積之 32 %及 48 %
┌───┬────┬────┬───┬────┬────┐
│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
│公厘) │40% (平│60% (平│公厘) │40% (平│60% (平│
│ │方公厘) │方公厘) │ │方公厘) │方公厘) │
├───┼────┼────┼───┼────┼────┤
│ 10 │ 21 │ 31 │ 38 │ 345 │ 518 │
│ 12 │ 32 │ 48 │ 50 │ 605 │ 908 │
│ 15 │ 49 │ 74 │ 63 │ 984 │ 1476 │
│ 17 │ 69 │ 103 │ 76 │ 1450 │ 2176 │
│ 24 │ 142 │ 213 │ 83 │ 1648 │ 2472 │
│ 30 │ 215 │ 323 │ 101 │ 2522 │ 3783 │
└───┴────┴────┴───┴────┴────┘
表二九二之一五~五:
導線 (含絕緣被覆) 之截面積
┌───────────────┬──────────────┐
│線 徑│ │
├──────┬────────┤截 面 積 (平 方 公 厘)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
├──────┼────────┼──────────────┤
│ 1.6 │ │ 8 │
│ 2.0 │ │ 10 │
│ 2.6 │ 5.5 │ 20 │
│ 3.2 │ 8 │ 28 │
│ │ 14 │ 45 │
│ │ 22 │ 66 │
│ │ 38 │ 104 │
│ │ 60 │ 154 │
│ │ 100 │ 227 │
│ │ 150 │ 346 │
│ │ 200 │ 415 │
│ │ 250 │ 531 │
└──────┴────────┴──────────────┘
表二九二之一五~六:
絕緣導線穿入金屬管內之校正係數
┌───────────────┬──────────────┐
│線 徑│ │
├──────┬────────┤校 正 係 數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
├──────┼────────┼──────────────┤
│ 1.6 │ │ 2.0 │
│ 2.0 │ │ 2.0 │
│ 2.6 │ 5.5 │ 1.2 │
│ 3.2 │ 8 │ 1.2 │
│ │ 14 以上 │ 1.0 │
└──────┴────────┴──────────────┘
第 292-16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管時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可撓導線管及附屬配件之導線出入口須平滑,不得有損傷電線被覆之虞。
二、耐水性金屬可撓導線管彎曲時,必須按左列規定施設:
(一) 露出場所或能夠點檢之隱蔽場所裝置之導線管可卸下之場所;其彎曲內側半徑須為導線管內徑三倍以上。
(二) 露出場所或能夠點檢隱蔽場所裝置之導線管不可卸下時及無法點檢之隱蔽場所;其彎曲內側半徑須為導線管內徑六倍以上。
三、一般金屬可撓導線管彎曲時;其彎曲內側半徑須為導線管內徑之六倍以上。
第 292-17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及附屬配件之連接及固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可撓導線管及附屬配件之連接須具良好之機械性及電氣性,並應以適當之方法確實固定。
二、金屬可撓導線管相互連接時,應以管子接頭妥善接續。
三、金屬可撓導線管與接線盒或配電箱連接時,應以適當之連接器接續。
四、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與金屬管配線、金屬線槽配線等相互連接時,應使用適當之接頭或連接器互相連接,並使具有機械性及電氣性之接續。
五、金屬可撓導線管以護管鐵支持時,其支持點之距離須照表二九二之一七。
表二九二~一七:
金屬可撓導線管支持點間距離
┌────┬──────┬─────┬──┬─────────┐
│最大距離│ 一 │ 一 │二 │自連接處起○‧三 │
├────┼──────┼─────┼──┼─────────┤
│裝設處所│置於建築物之│人可能觸及│其他│金屬可撓導線管相互│
│ │側面或下面水│之處所。 │ │連接或與接線盒、器│
│ │平方向裝置。│ │ │具等連接。 │
└────┴──────┴─────┴──┴─────────┘
第 292-18 條
金屬可撓導線管之接地種類及接地電阻應按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
一般金屬可撓導線管,應以直徑一‧六公厘以上裸軟銅線或截面積二平方公厘以上裸軟絞線作接地線連續穿入全部配管內,且此添加之裸軟銅線或裸軟絞線必須與金屬可撓導線管兩端完全之電氣性連接。但裝設管長在四公尺以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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