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 金屬管配線 (第5節)
by 黃國哲 2019-03-08 00:55:43, Reply(8), Views(10439)
第 五 節 金屬管配線
第 219 條
金屬管配成之導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管配線應使用絕緣線。
二、導線直徑在三‧二公厘以上者應使用絞線,但長度在一公尺以下之金屬管不在此限。
三、導線在金屬管內不得接線。
第 220 條
交流回路,同一回路之全部導線原則上應穿在同一管,以維持電磁平衡。
第 221 條
金屬管之選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管為鐵、鋼、銅、鋁及合金等製成品。
二、常用鋼管按其形式及管壁厚度可分為厚導線管、薄導線管、EMT管(Electric Metallic Tubing) 及可撓金屬管四種。
三、金屬管應有足夠之強度,其內部管壁應光滑,以免損傷導線之絕緣。
四、其內外表面須鍍鋅,但施設於乾燥之室內及埋設於不受潮濕之建物內者,其內外表面得塗有其他防銹之物質。
五、管徑不得小於一三公厘。
第 222 條
金屬管徑之選定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線徑相同之導線穿在同一管內時,管徑之選定按表二二二~一、表二二二~二及表二二二~三。
二、管長六公尺以下且無顯著彎曲及導線容易更換者,如穿在同一管內之線徑相同且在八平方公厘以下按表二二二~四選用,其餘可依絞線與絕緣皮截面積總和不大於表二二二~五或表二二二~六中導線管截面積之百分之六○選定。
三、線徑不同之導線穿在同一管內時,可依絞線與絕緣皮截面積總和不大於表二二二~五或表二二二~六導線管截面積之百分之四○選定。
表二二二~一:
厚導線管之選定
┌───────────────┬──────────────┐
│ 線 徑 │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1 │ 2 │ 3 │ 4 │ 5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16 │ 16 │ 16 │ 16 │ 22 │
│ 2.0 │ 3.5 │ 16 │ 16 │ 16 │ 22 │ 22 │
│ 2.6 │ 5.5 │ 16 │ 16 │ 22 │ 22 │ 28 │
│ │ 8 │ 16 │ 22 │ 22 │ 28 │ 28 │
│ │ 14 │ 16 │ 22 │ 28 │ 28 │ 36 │
│ │ 22 │ 16 │ 28 │ 28 │ 36 │ 42 │
│ │ 30 │ 16 │ 36 │ 36 │ 36 │ 42 │
│ │ 38 │ 22 │ 36 │ 36 │ 42 │ 54 │
│ │ 50 │ 22 │ 36 │ 42 │ 54 │ 54 │
│ │ 60 │ 22 │ 42 │ 42 │ 54 │ 70 │
│ │ 80 │ 28 │ 42 │ 54 │ 54 │ 70 │
│ │ 100 │ 28 │ 54 │ 54 │ 70 │ 70 │
│ │ 125 │ 36 │ 54 │ 70 │ 70 │ 82 │
│ │ 150 │ 36 │ 70 │ 70 │ 82 │ 82 │
│ │ 200 │ 36 │ 70 │ 70 │ 82 │ 92 │
│ │ 250 │ 42 │ 82 │ 82 │ 92 │104 │
│ │ 325 │ 54 │ 82 │ 92 │104 │ │
│ │ 400 │ 54 │ 92 │ 92 │ │ │
│ │ 500 │ 54 │104 │104 │ │ │
├──────┴────────┴──┴──┴──┴──┴──┤
│註:一 導線 1條適用於設備之接地線及直流電路。 │
│ 二 厚導線管之管徑根據 CNS規定以內徑表示。 │
└──────────────────────────────┘
┌───────────────┬──────────────┐
│ 線 徑│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6 │ 7 │ 8 │ 9 │ 10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22 │ 22 │ 28 │ 28 │ 28 │
│ 2.0 │ 3.5 │ 22 │ 28 │ 28 │ 28 │ 28 │
│ 2.6 │ 5.5 │ 28 │ 28 │ 36 │ 36 │ 36 │
│ │ 8 │ 36 │ 36 │ 36 │ 36 │ 42 │
│ │ 14 │ 36 │ 36 │ 42 │ 42 │ 54 │
│ │ 22 │ 42 │ 54 │ 54 │ 54 │ 54 │
│ │ 30 │ 54 │ 54 │ 54 │ 70 │ 70 │
│ │ 38 │ 54 │ 54 │ 70 │ 70 │ 70 │
│ │ 50 │ 70 │ 70 │ 70 │ 70 │ 82 │
│ │ 60 │ 70 │ 70 │ 70 │ 82 │ 82 │
│ │ 80 │ 70 │ 82 │ 82 │ 82 │ 92 │
│ │ 100 │ 82 │ 82 │ 92 │ 92 │104 │
│ │ 125 │ 82 │ 92 │104 │104 │ │
│ │ 150 │ 92 │104 │104 │ │ │
│ │ 200 │104 │ │ │ │ │
│ │ 250 │ │ │ │ │ │
│ │ 325 │ │ │ │ │ │
│ │ 400 │ │ │ │ │ │
│ │ 500 │ │ │ │ │ │
├──────┴────────┴──┴──┴──┴──┴──┤
│註:一 導線 1條適用於設備之接地線及直流電路。 │
│ 二 厚導線管之管徑根據 CNS規定以內徑表示。 │
└──────────────────────────────┘
表二二二~二:
薄導線管、 EMT管之選定
┌───────────────┬──────────────┐
│ 線 徑│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1 │ 2 │ 3 │ 4 │ 5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15 │ 15 │ 15 │ 25 │ 25 │
│ 2.0 │ 3.5 │ 15 │ 19 │ 19 │ 25 │ 25 │
│ 2.6 │ 5.5 │ 15 │ 25 │ 25 │ 25 │ 31 │
│ │ 8 │ 15 │ 25 │ 25 │ 31 │ 31 │
│ │ 14 │ 15 │ 25 │ 31 │ 31 │ 39 │
│ │ 22 │ 19 │ 31 │ 31 │ 39 │ 51 │
│ │ 30 │ 19 │ 39 │ 39 │ 51 │ 51 │
│ │ 38 │ 25 │ 39 │ 39 │ 51 │ 51 │
│ │ 50 │ 25 │ 51 │ 51 │ 51 │ 63 │
│ │ 60 │ 25 │ 51 │ 51 │ 63 │ 63 │
│ │ 80 │ 31 │ 51 │ 51 │ 63 │ 75 │
│ │ 100 │ 31 │ 63 │ 63 │ 75 │ 75 │
│ │ 125 │ 39 │ 63 │ 63 │ 75 │ │
│ │ 150 │ 39 │ 63 │ 75 │ 75 │ │
│ │ 200 │ 51 │ 75 │ 75 │ │ │
│ │ 250 │ 51 │ 75 │ │ │ │
│ │ 325 │ 51 │ │ │ │ │
│ │ 400 │ 51 │ │ │ │ │
│ │ 500 │ 63 │ │ │ │ │
├──────┴────────┴──┴──┴──┴──┴──┤
│註:一 導線 1條適用於設備之接地線及直流電路。 │
│ 二 厚導線管之管徑根據 CNS規定以內徑表示。 │
└──────────────────────────────┘
┌───────────────┬──────────────┐
│ 線 徑│ 導 線 數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 6 │ 7 │ 8 │ 9 │ 10 │
│ │ ├──┴──┴──┴──┴──┤
│ │ │導線管最小管徑 (公厘) │
├──────┼────────┼──┬──┬──┬──┬──┤
│ 1.6 │ │ 25 │ 25 │ 31 │ 31 │ 31 │
│ 2.0 │ 3.5 │ 25 │ 31 │ 31 │ 31 │ 31 │
│ 2.6 │ 5.5 │ 31 │ 31 │ 31 │ 39 │ 39 │
│ │ 8 │ 39 │ 39 │ 39 │ 51 │ 51 │
│ │ 14 │ 39 │ 51 │ 51 │ 51 │ 51 │
│ │ 22 │ 51 │ 51 │ 51 │ 63 │ 63 │
│ │ 30 │ 51 │ 63 │ 63 │ 63 │ 63 │
│ │ 38 │ 63 │ 63 │ 63 │ 63 │ 75 │
│ │ 50 │ 63 │ 75 │ 75 │ 75 │ 75 │
│ │ 60 │ 75 │ 75 │ 75 │ │ │
│ │ 80 │ 75 │ 75 │ │ │ │
│ │ 100 │ │ │ │ │ │
│ │ 125 │ │ │ │ │ │
│ │ 150 │ │ │ │ │ │
│ │ 200 │ │ │ │ │ │
│ │ 250 │ │ │ │ │ │
│ │ 325 │ │ │ │ │ │
│ │ 400 │ │ │ │ │ │
│ │ 500 │ │ │ │ │ │
├──────┴────────┴──┴──┴──┴──┴──┤
│註:一 導線 1條適用於設備之接地線及直流電路。 │
│ 二 厚導線管之管徑根據 CNS規定以內徑表示。 │
└──────────────────────────────┘
表二二二~三:
最多導線數 (超過十條者)
┌───────────┬──────────────────┐
│ 線 徑│ 厚導線管徑 (公厘)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28│36│42│54│70│ 82 │ 92 │ 104│
│ │方公厘) │ │ │ │ │ │ │ │ │
├──────┼────┼─┼─┼─┼─┼─┼──┼──┼──┤
│ 1.6 │ │12│21│28│45│76│ 106│ 136│ 177│
│ 2.0 │ 3.5 │ │18│25│39│66│ 92│ 118│ 154│
│ 2.6 │ 5.5 │ │13│17│28│47│ 66│ 85│ 111│
│ │ 8 │ │ │13│21│35│ 49│ 63│ 82│
│ │ 14 │ │ │ │15│26│ 36│ 47│ 61│
├──────┴────┴─┴─┴─┴─┴─┴──┴──┴──┤
│註:一 厚導線管之管徑按 CNS規定以內徑之偶數表示。 │
│ 二 薄導線管之管徑按 CNS規定以外徑之奇數表示。 │
└──────────────────────────────┘
┌───────────────┬─────────┐
│ 線 徑│薄導線管徑 (公厘) │
├──────┬────────┼─┬─┬─┬─┬─┤
│單線 (公厘) │絞線 (平方公厘) │31│39│51│63│75│
├──────┼────────┼─┼─┼─┼─┼─┤
│ 1.6 │ │12│19│35│55│81│
│ 2.0 │ 3.5 │11│16│30│48│71│
│ 2.6 │ 5.5 │ │11│22│34│51│
│ │ 8 │ │ │16│25│38│
│ │ 14 │ │ │12│10│18│
├──────┴────────┴─┴─┴─┴─┴─┤
│註:一 導線 1條適用於設備之接地線及直流電路。 │
│ 二 厚導線管之管徑根據 CNS規定以內徑表示。 │
└─────────────────────────┘
表二二二~四:
最多導線數 (管長六公尺以下)
┌────────┬─────────┬───────────┐
│線 徑│厚導線管徑 (公厘) │ 薄導線管徑 (公厘) │
├───┬────┼────┬────┼───┬───┬───┤
│單線 (│絞線 (平│ 16 │ 22 │ 15 │ 19 │ 25 │
│公厘) │方公厘) │ │ │ │ │ │
├───┼────┼────┼────┼───┼───┼───┤
│ 1.6 │ │ 9 │ 15 │ 6 │ 9 │ 15 │
│ 2.0 │ 3.5 │ 6 │ 11 │ 4 │ 6 │ 11 │
│ 2.6 │ 5.5 │ 4 │ 7 │ 3 │ 4 │ 7 │
│ │ 8 │ 2 │ 4 │ 1 │ 2 │ 4 │
├───┴────┴────┴────┴───┴───┴───┤
│註:一 厚導線管之管徑按 CNS規定以內徑之偶數表示。 │
│ 二 薄導線管之管徑按 CNS規定以外徑之奇數表示。 │
└──────────────────────────────┘
表二二二~五:
厚導線管截面積之 40 %及 60 %
┌───┬────┬────┬───┬────┬────┐
│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
│公厘) │40% (平│60% (平│公厘) │40% (平│60% (平│
│ │方公厘) │方公厘) │ │方公厘) │方公厘) │
├───┼────┼────┼───┼────┼────┤
│ 16 │ 84 │ 126 │ 54 │ 919 │ 1373 │
│ 22 │ 150 │ 225 │ 70 │ 1520 │ 2281 │
│ 28 │ 251 │ 376 │ 82 │ 2126 │ 3190 │
│ 36 │ 427 │ 640 │ 92 │ 2756 │ 4135 │
│ 42 │ 574 │ 862 │ 104 │ 3554 │ 5331 │
├───┴────┴────┴───┴────┴────┤
│註:在表二二二~四中未列之十四平方公厘以上導線線適用於│
│ 本表截面積之 60 %欄。 │
└───────────────────────────┘
表二二二~六:
薄導線管截面積之 40 %及 60 %
┌───┬────┬────┬───┬────┬────┐
│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管徑 (│截面積之│截面積之│
│公厘) │40% (平│60% (平│公厘) │40% (平│60% (平│
│ │方公厘) │方公厘) │ │方公厘) │方公厘) │
├───┼────┼────┼───┼────┼────┤
│ 15 │ 57 │ 85 │ 39 │ 382 │ 573 │
│ 19 │ 79 │ 118 │ 51 │ 711 │ 1066 │
│ 25 │ 154 │ 231 │ 63 │ 1116 │ 1667 │
│ 31 │ 256 │ 385 │ 75 │ 1636 │ 2455 │
├───┴────┴────┴───┴────┴────┤
│註:在表二二二~四中未列之十四平方公厘以上導線線適用於│
│ 本表截面積之 60 %欄。 │
└───────────────────────────┘
第 223 條
金屬管適用範圍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厚導線管不得配裝於有發散腐蝕性物質之場所及含有酸性或鹼性之泥土中。
二、EMT管及薄導線管不得配裝於左列場所:
(一) 有發散腐蝕性物質之場所及含有酸性或鹼性之泥土中。
(二) 有危險物質存在場所。
(三) 有重機械碰傷場所。
(四) 六○○伏以上之高壓配管工程。
三、可撓金屬管不得配裝於左列場所:
(一) 升降機。
(二) 蓄電池室。
(三) 有危險物質存在場所。
(四) 灌水泥或直埋之地下管路。
(五) 長度超出一‧八公尺者。
第 224 條
配管之彎曲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管彎曲時,其內側半徑不得小於管子內徑之六倍,但管內導線如屬於鉛皮包線者,則不得小於內徑之十倍。
二、兩出線盒間不得超過四個轉彎其內彎角不可小於九○度。
第 225 條
敷設明管時,可撓金屬管每隔一‧五公尺內及距出線盒三○公分以內裝設「護管鐵」固定,其他金屬管可每隔二公尺內及距出線盒一公尺以內裝設「護管鐵」或其他適當之鉤架支持之。
第 226 條
出線盒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在照明器具及插座等裝設位置應使用出線盒,但明管配線之末端或類似之情況得使用木台。
二、出線盒須有充分之容積。
三、未裝有照明器具等之出線盒須加裝蓋子。
四、須有足夠之強度,使其配裝在混凝土內時,不會造成變形。
第 227 條
接線盒與連接盒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不得裝於建物隱蔽處所,但可點檢者不在此限。
二、須裝於容易更換導線或連接之處所。
三、盒內不得受濕氣侵入,否則須採用防水型。
四、須有足夠之強度,使其配裝在混凝土內時,不會造成變形。
第 228 條
金屬管及其配件因絞螺紋或其他原因,其可能生銹或腐蝕之部分須施行防銹塗料保護。
第 229 條
金屬管間或金屬管與其配件之連接須具良好的電氣性接續並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金屬管間以管子接頭連接時,其螺紋須充分絞合。
二、金屬管與其配件之連接,其配件之兩側用制止螺絲圈啣接。
三、金屬管與其配件須以適當方法與建築物確實固定。
四、護管鐵之間隔以不超過二公尺為原則。
五、金屬管管口應附裝適當之護圈,以防止導線損傷。
第 230 條
垂直配管之導線須依表二三○之間隔之適當方法支持。
第 231 條
雨線外之配管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使用有螺紋之管子接頭將金屬管相互接續須予防水處理。而其配件亦須使用防水型,必要時加裝橡皮墊圈。
二、在潮濕處所施工時,管路應避免造成U型之低處。
三、在配管中較低處之適當位置須設排水孔。
四、在垂直配管之上端應使用防水接頭。
五、在水平配管之末端應使用終端接頭或防水接頭。
第 232 條
為減少金屬配管對建築物強度之影響,施工上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不可對建材造成過大之溝或孔。
二、埋入混凝土之金屬管外徑,以不超過混凝土厚度三分之一為原則。
第 233 條
敷設金屬管時,須與煙囪熱水管及其他發散熱氣之物體保持五○○公厘以
上之距離,但其間有隔離設備者不在此限。
第 234 條
凡屬於同一電路之導線應置於一金屬管內,如屬同極導線或單根導線 (即金屬管內僅裝一根導線之謂) 不得裝入。
第 235 條
電燈及電力等不同系統的導線,如其線間電壓皆在六○○伏以下,且各導線皆屬同一絕緣等級由同一計費電度表接供者,得同置於一管內。
第 236 條
弱電電線不得與屋內用電線路置於同一金屬管內。
第 237 條
金屬管之裝配於不能檢視之隱蔽處所或建築物內者,應於部分或全部裝配完成而未埋前,由承裝業之電匠會同建築監工負責檢查,作成紀錄。
第 238 條
暗管工程竣工後,應繪製詳細圖面,指明金屬管連接匣及其他配件之位置,俾便檢修。
Reply(8)
前輩先知你好:
我想請問以下電工法規條文223條第三項中第二條,可撓金屬管不可使用在蓄電池室的用意是什麼呢?會造成什麼危險呢?
及長度不能超過1.8公尺的原因是什麼呢?感謝您希望可以幫忙解答
三、可撓金屬管不得配裝於左列場所:
(一) 升降機。
(二) 蓄電池室。
(三) 有危險物質存在場所。
(四) 灌水泥或直埋之地下管路。
(五) 長度超出一‧八公尺者。
我想請問以下電工法規條文223條第三項中第二條,可撓金屬管不可使用在蓄電池室的用意是什麼呢?會造成什麼危險呢?
及長度不能超過1.8公尺的原因是什麼呢?感謝您希望可以幫忙解答
三、可撓金屬管不得配裝於左列場所:
(一) 升降機。
(二) 蓄電池室。
(三) 有危險物質存在場所。
(四) 灌水泥或直埋之地下管路。
(五) 長度超出一‧八公尺者。
(2 , 黃國哲, 2019-12-07 07:51:13)
電池會散發出硫化物,會傷害金屬管。
可撓管提供小幅度彎曲,讓你在小空間不用彎硬管,1.8米以上的距離已經可以輕鬆配硬管了,就該用硬管。
可撓管提供小幅度彎曲,讓你在小空間不用彎硬管,1.8米以上的距離已經可以輕鬆配硬管了,就該用硬管。
你好
第 234 條
凡屬於同一電路之導線應置於一金屬管內,如屬同極導線或單根導線 (即金屬管內僅裝一根導線之謂) 不得裝入。
想請問法規中的同極導線不得裝入, 是RST電路不得同時放2組以上嗎
謝謝
(4 , 黃國哲, 2020-04-12 09:39:46)
對於這句話,我的理解是「一根導管裡面不可以只放一條電線」或是「一根導管裡面不可以只放同相的電線」
(6 , 黃國哲, 2021-11-27 10:11:21)
管跟管之間要用綠色相連,最後一端接地
(8 , 黃國哲, 2022-03-19 15:36:59)
直流的話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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