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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歸屬
by 劉育嘉 2011-12-11 23:39:27, 回應(0), 人氣(1041)

 
一、陳儀主政的權力來源 

 

      根據戴國煇的研究,陳儀於一八八三年(清光緒九年)生於浙江紹興,

曾名陳毅,字公俠,又改公洽,自號「退素」。(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六十一

歲,比蔣介石大四歲),畢業於日本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一九一二年受浙

江都督之邀,任都督府軍政司司長,一九一四年在北京軍政府任政事堂統率

辦事處參議。一九二四年九月擔任軍閥「孫傳芳」屬下浙軍第一師師長,因

戰功擢升五省(浙閩蘇皖贛)聯軍總司令和浙江省長。後來轉任國民革命軍

第十九軍軍長,一九三四年起擔任福建省主席八年之久。一九三五年率團抵

臺參觀總督府舉辦的始政四十周年博覽會,公開對日人治臺成功大加稱讚,

並慶幸臺灣人在日本統治下的幸福(隨員沈銘訓主編《臺灣考察報告》一冊

)。陳儀性好專制,事無巨細悉加統治,剛愎、頑固而偏激,容不下批評,

以致被群小包圍。他留日、娶日婦,又任福建省主席,閩、臺關係密切,乃

註定他跟臺灣結下恩怨。當他就任臺灣行政長官時,便把昔日任福建省主席

時的舊部下全班拉到臺灣,造成「一人得道、雞犬昇天」的景觀。當時臺灣

行政長官公署設秘書長一人(等於軍隊參謀長),其下八個處:秘書長葛敬

恩、秘書處長錢宗起、民政處長周一鶚、財政處長張延哲、教育處長趙乃博

、工礦處長包可永、農林處長趙連芳、交通處長徐學禹、警務處長胡福相,

由國民政府於一九四五年九月四日任命。後來有些更動,秘書處長改為夏濤

聲(錢宗起調任善後救濟總署臺灣分署署長),交通處長改為嚴家淦(徐學

禹在招商局總經理任上離不開),教育處長改為范壽康,警備總司令部的參

謀長是柯遠芬(原福建保安處參謀長)。至此,可以看出陳儀的嫡系所謂六

大將領:「葛敬恩」、「嚴家淦」、「胡福相」、「周一鶚」、「包可永」

、「柯遠芬」等人分居臺灣行政長官公署之要職。[1]

      戰後全權統一接收臺灣的行政長官陳儀,其權力基礎源自軍、政兩個部

門。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令「特任陳儀為臺灣行政長官」。

九月三日,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致岡村寧次第十八號備忘錄中轉

頒「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委員長命令派陳儀將軍為臺灣及澎湖列島受降主

官」。九月七日,國民政府又令「特派陳儀兼臺灣警備總司令」。[2]  九月

二十日,國民政府經立法程序正式公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

至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權力基礎,及其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的軍、

政二元之法源具備。[3]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的職權,在實際運作上,行政長

官在接收臺灣之初,一方面因地制宜,訂頒種種適用臺灣省境的單行規章;

另一方面,對於原應通行於全國各地的民國法令,也往往須經署令選擇性的

轉頒,始得有效適用於臺灣,可見行政長官在臺灣省境,享有何等自由裁量

、便宜行事的委任立法權了。而臺灣省各級法院及刑務所(監獄)等司法機

構,均由行政長官公署轄下的法制委員會司法組會同少數法院接收人員,共

同接管,並予以改制,行政長官對於臺灣省境內司法權的行使,發揮其人事

、法令到制度等多層面牽制及統御力量。[4]

      如此,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集「行政」、「軍事」、「立法」、「司法

」四權於一身的特殊化統治方式,對照於戰前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臺灣總督,

不論其象徵性的地位或實質上的權力運作,又極為類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

署,不僅直接繼承了日本五十年殖民統治之成果,也是臺灣總督行政體系之

翻版。而陳儀的權力更大過日治時期的臺灣總督,故以強硬的治臺策略:一

方面是杜絕大陸政治惡性之侵入,防止對岸通貨澎脹等經濟風暴的襲擊;另

一方面對於臺灣本土的精英及工商產業亦採取種種語文、政治、經濟上歧視

壓抑,甚至迫害等絕決手段。實質上,長官公署兩面性的隔離治臺政策,不

過是在保障部分大陸的舊官僚、舊政客跨海掠地以鞏固派系地盤,嚴防其他

各路勢力的入侵及搶奪,而便利迎合中央當局的強徵調取以投入內戰。[5]

 

二、無法避免的悲劇 

 

      平心而論,關於「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它是一個時代的悲劇,而這個

悲劇的背後卻是隱藏了錯綜複雜的因素。就官方報告楊亮功、何漢文的《二

二八事變調查報告》[6] 或《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記要》[7],

都突顯出兩個原因:一是臺灣民眾受日本奴化教育的影響極深,祖國觀念薄

弱;二是共黨的乘機煽動,甚至於說:「奸黨於發動之前早有相當準備」。

這兩種說法都是毫無根據的,如果說臺灣民眾受日本奴化教育的影響很深,

祖國觀念薄弱,那為什麼光復之初,臺灣人民會萬人空巷、簞食壺漿去迎接

國軍,那種空前熱烈的場面又作何解釋?至於「奸黨於發動之前早有相當準

備」這一項,在檔案中與相關史料都找不出根據,楊亮功、何漢文的報告也

承認當時「共黨人數甚少,亦無控制全局的力量」,這個估計是合乎當時實

際情形的。[8]

      上述兩個原因是不成立的話,那「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只有到

當時臺灣的政治、社會與經濟中去找尋。在楊亮功、何漢文的報告裏就提到

物價高漲與失業人口增加之影響、政府統制政策之失當、一部分公務員貪污

失職及能力薄弱之反響,這些都反映當時臺灣社會的情況。而另外有一份重

要的檔案是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六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抄送給行

政院的《臺灣現狀報告書》,(原文參閱,一:《臺灣現狀報告書》

)這份報告是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前一年多撰寫完成的。內容一開頭就強

調:「 自日寇投降,臺灣得以收復後,臺胞歡喜情緒特別深刻,感謝祖國再

造之恩,尤為熱切,故擁護政府無微不至。最近熱情轉漸冷淡,由熱烈歡迎

而冷眼旁觀。此間變化,值得祖國注意,設法補救,以免貽患將來。」[9]

      這份報告書也提到:「 物價政策受通貨政策之刺激,蒸蒸日上,公定米

價已漲七倍,肉價亦上漲四十倍以上,其他各種貨價亦普遍飛漲,此皆貨幣

政策失敗之後果。……而我政府在臺措施反不顧人民福利,連日人留予臺胞

謀生之商業亦剝奪淨盡,此臺胞感覺祖國之剝削有甚於日寇,而動搖其對祖

國之信心,實得不償失。……臺灣接收後,政府對各工廠及礦山只派監理官

,其他人事一切維持現狀,以期產業能照常運行,委曲求全之苦心,臺胞亦

頗能瞭解,而敵人乃乘示弱,陽奉陰違,暗中搗亂,臺胞因被排除于圈外,

亦愛莫能助,致使百業停頓凋落,失業工人已在二十萬人左右,其所產生之

後果極為嚴重。……臺灣農村因糖業停頓,今年損失將在臺幣二億元以上,

折合國幣六十億。因農村破產農民生活堪慮,……海內外臺胞救濟,刻不容

緩,愛民乃治臺要著,現在旅外臺胞,計有三十萬人,其中在日本有十數萬

人,南洋有五、六萬人,國內各地有七萬五千人,顛沛流離,急待救濟送回

臺灣,臺籍人士五次請求當局設法保護,或安插、或救濟,均無結果。」

[10]

      其結語更提及「以上所舉各點,僅屬臺灣之一端,若任其自然演變,將

來之結果誠不堪設想,故請中央各方面考察實情,從速設法補救」。[11]  

 整份報告書已相當深刻的反映臺灣社會的危機。

 

三、二二八事件起因的相關檔案彙整 

 

      筆者就一九四七年三月〈陳儀呈蔣主席函〉、 調查統計局所報〈臺民暴

動經過及其原因之分析〉、 來臺鎮壓的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呈蔣主席《台北

市二二八事件調查概要報告》、四月閩臺監察使楊亮功、監察委員何漢文:

《二二八事變調查報告》與五月警備總司令部編印:《臺灣省「二、二八」

事件調查報告紀要》,這五份官方檔案中記載「二二八事件」的起因彙整如

下:

(一)、〈陳儀呈蔣主席函〉

      一、去年從海南島歸來台僑中,因海南島曾有共黨,有不少奸黨分子,

            內地奸黨亦有潛來台灣者,彼等目的在隨時找尋機會奪取武器、破

            壞秩序,造成恐怖局面。

      二、留用日人中,亦有想乘機擾亂者,此次事情發生後,日人中竟有特

            著和服在街上行走者,可以推見其用意。

      三、日本時代御用紳士及流氓等,因接收後不能遂其升官發財之目的,

            隨時隨事攻擊政府,其中竟有懷臺灣獨立、國際共管之謬想者。

      四、一般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

      五、自三十四年十一月開始接收,因工作極其繁多,而內地來台之人甚

            少,且限於交通時間等各種條件,人選不能十分嚴格,故接收工作

            及接收人員難免有不能滿人意之處。[12]

(二)、調查統計局所報〈臺民暴動經過及其原因之分析〉

      一、物價飛漲,人民生活日趨困難,台胞失業者,亦日漸增加。

      二、長官公署以下各級外省人員,以言語隔閡,對台胞缺乏溫和懇切之

            態度。

      三、政府接管之產業及全台經濟事業,均為政府壟斷,台胞毫未獲得利

            益。

      四、一部份行政人員之低能與貪污行為,亦為台胞所不滿。

      因此,台胞對政府均懷怨言,加以日人在台時常煽惑台胞叛亂,而共黨

亦加緊活動,陳長官平時任由台省思想左傾份子遍地作反政府之宣傳,不加

阻止,而台胞中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

,彼等組有台灣政治建設協會、民眾協會、革新同志會等,處處作反政府宣

傳。而台灣流氓浪人,向又異常活動,在無固定職業之情形下,日以尋釁滋

事為務,積此諸因,台灣局勢,久已不穩。

      近因:近一個月來,台省糧荒嚴重,市民有錢無處購米,當局雖一再宣

佈平價供應,而實際囤而不售,坐視民眾陷於饑饉激起民眾反感。又陳長官

緊急統制輸出物品,為出口業從業人員所不滿,出口物資,大部因申請手續

苛繁,致成霉腐,此次查緝私烟案發生,遂藉機宣洩年來對政府之不滿。

[13]

(三)、劉雨卿呈蔣主席《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

   一、遠因:

      (一)台胞於光復之初對祖國熱望過高如日本投降之時所留敵飛機及敵產

            等於接收人員未到之前曾自動輪流監護惟恐日人破壞而接收人員弊

            端百出並聞有將非機拆毀原料盜賣情事以此台胞一般觀感最惡認為

            外省人無論官民盡皆貪污舞弊自私自利之徒極感失望。

      (二)台人極尚儉樸勤勞對外省來人奢華蘼費尤不注重公共衛生不守秩序

            等極為不滿兼之外省人常存優越感自高自大以致極受台胞輕視。

      (三)台胞一般均受過六年小學教育具有中等以上之知識者極少兼之氣墨

            狹小語言不通生活習慣不同與外省人情感不易融洽大都認為外省人

            腦筋最壞不願接近。

      (四)台灣所有工廠久未能復原失業台胞約五六十萬生活無法維持尤以政

            府之專賣制度使台人幾無生意可做同時公署高級人員走私舞弊者甚

            夥因而一般極度怨恨政府。

      (五)台胞受日本統治五十一年一旦聞「民主」二字即忘乎其形聞光復之

            初尚有主張獨立者。

      (六)政府對台民不免過度優容光復之初迄今未曾處罰台人一人甚至殺人

            凶犯亦未嚴予追究。

      (七)國內來台軍人之服裝儀容均不如日軍之莊嚴可畏甚有污辱貪鄙行為

            者故對國軍亦缺乏尊敬心。

      (八)國民代表大會之後共黨來台參入學生運動者甚多此次暴動中學生主

            張最為激烈如將外省女人衣服脫盡遊街示眾以及用火燒死軍官皆係

            學生之主張。

      (九)前日人統制台灣時代所放逐火燒島之浪人光復後均能放回台工作無

            著舊性復萌此次暴動中最毒最有力之份子即係此輩。

  二、近因:

           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專賣局緝查局協同警察人員於台北火車站附近查

     緝私煙槍傷老婦一人死市民一人群眾氣忿遂將汽車焚毀次日十時更嘯集

     市民數萬在奸黨份子煽動之下發起暴動。[14]

(四)、楊亮功、何漢文《二二八事變調查報告》

   一、臺灣人民對祖國觀念之錯誤。

   二、日人之遺毒。

   三、物價高漲與失業增加之影響。

   四、政府統治政策之失當。

   五、一部份公務員貪污失職及能力薄弱之反響。

   六、輿論不當之影響。

   七、政治野心家之鼓吹。

   八、共黨之乘機煽動。

   九、治安防衛武力之薄弱。

   十、廣播無線電台為暴民控制之影響。[15]

(五)、警備總司令部(編印)《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紀要》

   一、遠因:1.潛伏奸黨之死灰復燃。

                  2.「御用紳士」及歸台浪人之煽動。

                  3.日本奴化教育之遺毒。

                  4.戰後經濟問題刺激。

                  5.宣傳與教育工做之失敗。

   二、近因:1.經濟風潮之刺激波動。

                  2.特殊階級之陰懷怨恨。

                  3.不法份子之勾結蠢動。

                  4.駐軍之內調。[16]

      上述相關史料檔案的彙整結果,可歸納出陳儀領導的臺灣行政長官公署

在臺執政的重大缺失:

      一、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貪污腐化與政風敗壞。

      二、貿易局的統制經濟及專賣局的剝削。

      三、駐臺的六十二軍與七十軍與警察擾民不斷造成社會動盪。

      四、財政紊亂物價飛漲與失業人口增多導致民生困苦。

      五、族群對立帶來社會不安與文化衝突。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陳儀宣佈全省戒嚴,導致軍警憲在街頭槍殺人民的

事情一再發生,事態更趨嚴重。此外,臺灣駐防部隊七十軍與六十二軍,都

是臨時整編的雜牌軍,因軍紀敗壞、擾民滋事層出不窮,陳儀同意駐防部隊

調回大陸參與內戰,治安維護的責任就落在警備總司令部所轄的警察大隊。

而從楊亮功的官方報告中得知,各地居民多以警察局為進攻的目標,而警察

局內多數是本地員警,事發之後他們自動封存武器或任其劫取;或棄械潛逃

,不予彈壓抵抗;或公然參與暴動,導致地方當局無可用之保安警力,實為

束手無策、坐視暴動擴大的重要原因。

 

四、陳儀的報復與屠殺臺灣精英份子 

 

      各級民意代表在三月一日組成「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並推派代表與

陳儀交涉解決血案,他們向陳儀提案由官民共同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

會」[17],獲得允許。五日處理委員會所通過政治改革綱領,陳儀表面上滿

口答應,實則只是虛與委蛇的緩兵伎倆而已。陳儀廣播時故作開明的表態,

謂:「現在縣市長之中,當地人民認為有不稱職的,我可以將其免職。另由

當地縣市參議會(各合法團體要參加亦可以,可由當地人士協商決定。總之

,希望能代表多數民意。)共同推舉三名人選,由我圈定一人……。」[18]

 臺灣人信以為真,台南市民推舉的湯德章律師與花蓮縣民推舉的張七郎醫師

,為此被槍決。

      處理委員會通過四十二條處理大綱後,即三月七日下午四點,黃朝琴與

王添燈等人前往公署交給陳儀。陳儀閱讀四十二條的序文未完便非常震怒,

將案子丟到地上,序文中云:「 這樣廣泛而大規模的事件,是由查緝私菸槍

斃人命這樣單純的原因所能發生的嗎?決不是!……完全是全省人民對於一

年餘來之腐敗政治的不滿同時爆發的結果。……故對此事件,整個臺灣政府

應負全部責任。」[19] 這種說法簡直是用刀戳入陳儀的心窩,而此時他已經

確認蔣介石的援軍已出發的情報,乃有恃無恐的咆哮憤怒起來,完全暴露了

軍閥的真面目。

      執行鎮壓屠殺任務的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於三月五日即接奉國防部及

蔣介石的命令,準備將部隊開赴臺灣。三月八日下午,憲兵第四團二千名與

閩臺監察使楊亮功從福州航抵基隆,接著劉雨卿的二十一師一萬一千名也從

上海趕到。於是援軍和駐軍(史宏熹基隆要塞司令)以及市警察隊(市長石

延漢指揮),乃聯合「外攻內應」,展開對基隆市民無差別血腥大屠殺。二

十一師另三千名部則由高雄登陸,配合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部隊血洗高雄市

,再向北進擊,南北夾擊臺灣人。[20]

      在這十餘日(三月八日至二十日)的屠殺與搶掠的過程裏,陳儀等軍政

人員採取報復性恐怖政策,不但濫殺無辜,更刻意而有計劃地剪除臺灣社會

的菁英人物,許多著名的教授、醫生、律師、民意代表等,這些社會名流及

地方領袖紛紛被屠殺、被逮捕、下落不明或公開槍決。例如:三月八日,陳

儀宣布「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為非法組織而命令解散,三日後,王添燈被憲

兵抓走,即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命令衛兵澆汽油予以燒死。[21] 臺灣大

學文學院院長林茂生博士(哥倫比亞大學),祇因所辦「民報」批評時政,於

三月十一日清晨未換睡袍即被抓走,一直下落不明。而後查證,被逮捕後即

遭處死裝入麻袋中擲入淡水河。台南市的著名律師湯德章,戰後時任台南市

人民自由防衛委員會主任委員,三月十一日被捕時,藉抵抗而燒燬與事件有

關資料,救了不少人。逮捕後被刑求並遊街,於十二日在石象(民生公園)

公開槍決。後來高等法院送達判決無罪文書,但人早已死去而不能復活,可

見當時法治蕩然無存,草菅人命至此!花蓮縣的名醫、制憲國代張七郎,他

原本與事件無關,祇因陳儀表示可以推選縣市長候選人,因被推舉而遭忌恨

。四月四日被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二營第五連的部隊所逮捕,連同他的長男張

宗仁(鳳林初中校長)、三男張果仁(花蓮中學教員),父子三人被鎗殺於

鳳林公墓。後來竟被警備總部誣指他們父子三人,組織暗殺團,抵抗逮捕才

予以射殺。[22]

      就相關史料與書籍資料所得,慘遭犧牲的菁英不勝枚舉:除了林茂生、

湯德章、張七郎父子三人與王添燈,尚有陳炘(臺灣信託及大公企業董事長

)、 宋斐如(人民導報社長、前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吳鴻祺(台北高

等法院推事)、王育霖(前新竹地方法院檢察官、建國中學教員)、 林桂端

(律師)、李瑞漢(律師)、李瑞峰(律師)、施江南(四方醫院院長、醫

學博士)、 郭章垣(省立宜蘭醫院院長)、林連宗(國代)、楊元丁(基隆

市參議會副議長)、 陳澄波(嘉義市參議員)、潘木枝(嘉義市參議員)、

盧炳欽(嘉義市參議員)、柯麟(嘉義市參議員)、 葉秋木(屏東市參議會

副議長)、黃賜(高雄市參議員)、黃朝生(台北市參議員)、李仁貴(台

北市參議員)、陳屋(台北市參議員)、徐春卿(台北市參議員)、 阮朝日

(新生報總經理)、吳金鍊(新生報社總編輯)、林界(新生報印刷廠長)

、 邱金山(新生報高雄分社主任)、蘇憲章(新生報嘉義分社主任)、黃媽

典(省商會聯合常務理事)、蘇耀邦(宜蘭農業學校校長)、陳復志(原名

陳士賢,三青團嘉義分團總幹事)、許錫謙(三青團花蓮總幹事)、廖進平

(政治建設協會理事)、 陳能通(淡水中學校長)、黃阿純(淡水中學教員

)、涂光明(高雄市政府日產清查室主任)等人 [23],這些遇難的臺灣精英

,都是未經司法審判而先斬後奏,至於被捕而長期坐牢者的更不知有多少人

呢?在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之前,警備司令部卻已在三月十四日宣稱正在進

行「肅奸」工作,白崇禧在臺宣慰期間,警備司令部在二十日又發佈實施「

清鄉」的計劃,使臺灣百姓人人自危不安。清鄉計劃的對象是以「武器」和

「惡人」為主,理由是這次事件軍械被奪,槍枝散失民間不少,私藏武器是

犯法行為。關於交出「惡人」問題,在〈陳兼總司令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眾

書〉中說:「 少數亂黨叛徒畏罪隱匿各地,實為本省未來的禍口。」所以,

民眾立刻檢舉,密報政府或軍憲警機關。如果窩藏亂黨叛徒,匿而不報者,

經政府查出,即與亂黨叛徒同罪。[24]

      清鄉工作的期間延續很長,因為同時期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節節敗退,硬

把二二八事件的抗暴民變扯出共產黨的陰謀 [25]。一九四九年國民政府移轉

至臺灣,為了穩定政權,展開獵共,進入「白色恐怖」時代,這些二二八事

件有關人物再度被清算舊帳,被關或遭槍決。可以說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

」時期實際上延長到「白色恐怖」時代,臺灣社會乃長期地淪陷在陰暗酷寒

的嚴冬中。

 

五、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歸屬 

 

      回顧臺灣光復時,中國人把臺灣看成征服之地,在政治上的表現就是對

臺灣人歧視與壓迫,在大戰結束時臺灣人歡天喜地的慶祝日本殖民的終了,

慶幸臺灣能投入「祖國」的懷抱。但自「祖國」來的中國人口口聲聲以「同

胞」稱呼臺灣人,其實他們不信任臺灣人,甚至把臺灣人當敵人看待,特別

是受過高等教育的臺灣人更被視為「通敵人物」, 成為中國官員敲詐與整肅

的對象。在新政權之下,雖然各級政府機關服務的人員大部份是臺灣人,但

他們是當小官與跑腿而已,位高權重的官位或行政職務完全由中國人擔任,

過去在殖民政權服務的中下級臺灣公務員,戰後大都被迫離職,其職務則被

能力較差的中國人取代。由此看出戰後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形成,陳儀

政府已儼然成為新的殖民政權,而且比日本殖民政權更凶、更腐敗、更不公

平、更不顧人民福址。[26]     

      故二二八事件的發生,陳儀應負最大的責任。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陳

儀又無適當的政策加以處理,導致民怨沸騰官逼民反的境界,最後竟然向中

央請兵鎮壓臺灣二二八事件的民變。而身在中央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

,在沒有深入瞭解事變的始末下,一味相信陳儀的虛偽說法而不詳察,更不

追咎陳儀治臺政策的過錯,逕行派遣劉雨卿率領二十一師抵臺鎮壓與屠殺臺

灣人民。所以,蔣介石與劉雨卿二人應負鎮壓與屠殺人民的責任。

      而從文獻史料中所得,陳儀與劉雨卿都是接受國民政府與蔣介石的派令

,若說蔣介石不知情、不瞭解事件的發展與經過,那是迴護蔣介石的說法。

筆者引述的檔案有:一九四六年一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抄送給行

政院的《臺灣現狀報告書》,一九四七年三月〈陳儀呈蔣主席函〉及劉雨卿

呈蔣主席《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三份文獻,怎能辯解蔣介石不知情

或不瞭解呢?應該是整個二二八事件的發展過程都在他手裏掌控中。

      此外,參與鎮壓的軍事將領有: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

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與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等人。他們

率領軍隊對手無寸鐵的臺灣人民執行刑求與槍決,這樣屠殺同胞的作法,更

應背負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責任,接受人民永恆的譴責。

 

六、結語 

 

      政權移轉期間必有某種程度的社會動盪與社會結構的改變,由落後的、

腐敗的中國集團來統治已進步的臺灣必然會產生嚴重的問題。如前述的政治

、經濟、社會、心理與文化等諸多問題的過份嚴重,加上失業人口的驟增,

新政府都未給予妥善的處理。事實上,陳儀這一派官員只接收臺灣的物資,

但未接收臺灣的民心,[27]導致臺灣人民無所歸處及無生產價質可言,在諸

多社會問題未能解決的情況下,中國人與臺灣人打鬥亦可以從社會學觀點來

解釋。

      國民黨政權對臺灣人所為過份的鎮壓與屠殺,曾經招致國際社會,尤其

是美國政府嚴厲的批判與抗議。在血腥的洗劫一個多月後,四月十八日美國

駐南京的大使司徒雷登(J. Leighton Stuart)遞交一份《臺灣情勢備忘錄》

( Memorandum on the Situation in Taiwan)  給國民政府, 抗議國民黨在

臺灣進行慘無人道的屠殺。[28]

      但究竟有多少臺灣人因二二八事件而死亡呢?官方檔案以《白崇禧報告

書》與楊亮功、何漢文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兩份檔案的記載分別為

死傷 1,860 人與 2,012人。美國觀察家均認為他們的估計是保守的,實際的

數目遠比估計的高,卡兒氏、鮑大可、孟德爾、邁之那諸氏認為,包括被處

決人士,二二八事件犧牲的人士至少有一萬人 (參閱,附錄二:各界對二

二八事件死傷人數之統計表),而且大半是臺灣的精英。[29]

      美國政府向南京的國民政府施壓之後,在四月二十二日南京行政院撤銷

「臺灣行政長官公署」, 改制為臺灣省政府,並將陳儀免職,於五月一日召

回南京。一九四八年七月陳儀再度出任浙江省主席,國民政府對他毫無追究

其責任之意,直到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陳儀才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

當日他反抵上海寓所,在二十三日即遭上海市警察局長毛森及其手下特務所

拘囚。一九五○年二月,國共內戰急迫時期,陳儀與中共暗通的嫌疑,被部

下湯恩伯檢舉而遭逮捕,送往臺灣軍事審判,以叛亂罪名成立,於六月十八

日在台北市近郊新店被執行槍決。 [30] 此刻 ,臺灣人只有苦笑而已!

      陳儀之死,並不能代表國民政府對二二八事件給了臺灣人民的一種交代

。而國民黨的史料與書籍中,從來沒有對陳儀在二二八事件的錯誤加以譴責

過,若有對陳儀不利的文字記載,那只是提到陳儀背叛國民黨投共之事,而

不是因為他屠殺與鎮壓臺灣人民。陳儀在臺統治期間,掌控政治、軍隊、警

察、司法、財政、經濟等大權,他的權力遠超過日治時期的臺灣總督,在他

統治之下,發生死傷慘重的二二八事件,他竟然不必承擔絲毫的歷史責任。

站在臺灣人的立場上,歷史的真相應當被還原,而陳儀的評價[31],更值得

我們深思。

      二二八事件對臺灣及臺灣人民造成無可估計的損失,對臺灣的政治也有

長期負面的影響。其一、那個世代的本土精英受到殘害,臺灣人視政治為畏

途,造成對政治冷漠與不關心的態度。其二、流亡海外的臺胞,認為臺灣政

治改革無望,要追求臺灣人的自由與幸福,唯有推翻國民黨政權,因而走上

臺灣獨立運動。其三、國民黨不信任臺灣人,一味只想保持政權,維持一黨

專政,而長期實施戒嚴統治,加深臺灣人的疏離感和分離意識。 [32]  國民

黨高層決策者多所顧慮的結果,使臺灣的民主化和改革增加了許多阻力。

 

  附錄一:國民黨中執會秘書處為抄送「臺灣現狀報告書」

致行政院函及各部復核情形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六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祕書處公函

                                         渝州微機250號卅五年元月十六日

      茲抄送《臺灣現狀報告書》一份即希查照核辦為核。此致

    行政院

附抄臺灣現狀報告書乙份

 

 

 

第一:臺灣對祖國觀感一變再變。 

      自日寇投降臺灣得以收復後,臺胞歡喜情緒特別深刻,感謝祖國再造之

恩,尤為熱切,故擁護政府無微不至。最近熱情漸轉冷淡,由熱烈歡迎而冷

眼旁觀,此間變化,值得祖國注意,設法補救,以免貽患將來。

第二:取消日警日官,懲辦漢奸,以伸民族正氣。 

      (甲)臺灣素稱警察政治,臺胞痛恨日警特深,故當其日警放棄職守時

,即組織自衛團,以維持治安,而待國軍及政府接收,社會秩序極佳。政府

接管各級機關後,又用日警日官治臺,實出臺胞意料之外,此令臺胞痛心疾

首。臺胞與日人衝突從此日甚,社會秩序亦漸混亂,對祖國政府之處置疑慮

日深,臺灣當局或另有苦心,但若用臺胞接充,臺胞實能負起治安責任,自

無須重用日人。亦無使臺胞不能瞭解收復之含義而轉為冷眼旁觀。

      (乙)祖國政府接管後,仍用為虎作倀之臺奸,歧視愛國志士及純潔青

年,致使忠奸不分,此為人心消沉之重大原因。

      今日我中央政府慾防患未然安定臺灣統治,必須裁撤日警日官,懲辦漢

奸,重伸民族正氣以平民恨方能有效。

第三:停用臺銀券,以維持國家利益及主權尊嚴,安定人民生活。

      中央原為安定物價,維持國家利益及主權尊嚴而安定人民生活,擬發行

臺灣流通券。現已作罷。臺灣當局並拒絕四行二局接收人員進入臺灣,依然

使用臺灣銀行券,其結果反成為維持日人利益,刺激物價使民不聊生。茲將

情形分述如下:

      (一)勝利國家在其收復地區以不使用敵國貨幣為原則,通貨乃國家財

政金融大權之具,現使用敵幣實為喪權辱國之措施。

      (二)臺幣發行卅億,日人掌握廿四、五億,使用臺幣不凍結日資,則

于無形中保護日人利益,其弊端如下:

      (甲)使用臺幣即無法控制日人手中之貨幣。日人可自由使用臺幣在市

場收購物品,以滿足其逸樂,因而刺激黑市場物價,最近物價飛漲,乃日人

手中臺幣無法控制所造成之後果。

      (乙)不經登記、兌換、凍結等手續限制日資,而無限制使用臺幣其結

果金融市場亦受日人控制。

      (丙)流通券只限流通臺灣,一出臺灣即成廢紙,故匯款或帶出島外,

非經匯兌管制,即須經兌換手續,日人無法逃避資金。用臺幣則日資可密帶

出境以減少日本賠償之數目亦即國家之損失。

      (丁)臺幣對美匯率為臺幣卅七元半對美元一元,若臺幣三十億,折合

日幣對美匯率計算,所換美鈔兩億,以臺幣匯率計算,可折合美鈔八千萬元

,將來計算日本賠償時國庫損失為一億二千萬美元。

      (三)物價政策受通貨政策之刺激,蒸蒸日上,公定米價已上漲七倍,

肉價亦漲四十倍以上,其他各種貨價亦普遍飛漲,此皆貨幣政策失敗之後果

。因此,為維護國家主權及國庫利益與民族體面並安定物價起見,須立刻停

用臺幣,以免動搖臺胞對祖國愛護之熱情,避免社會混亂,實為治臺要著。

第四:取消戰時統治法令。廢除中間剝削機構,獎勵產業自治,恢復生產以
 
蘇民困。

      (一)臺灣貿易公司設立方案,曾在中央設計局會報時,被有關各機關

一致反對而遭否決,現在又不願一切重行設立。查日人統制素稱嚴密,尚且

留臺胞有經商餘地,俾得謀生,而我政府在臺措施反不顧及人民福利,連日

人留予臺胞謀生之商業亦剝奪淨盡,此使臺胞感覺祖國之剝削有甚于日寇,

而動搖其對祖國之信心,實得不償失。

      (二)臺灣接收後,政府對各工廠及礦山只派監理官,其他人事一切維

持現狀,以期產業能照常運行,委曲求全之苦心,臺胞亦頗能瞭解,而敵人

乃乘我示弱,陽奉陰違,暗中搗亂,臺胞因被排除于圈外,亦愛莫能助,致

使百業停頓凋落,失業工人已在二十萬人左右,其所產生之後果極為嚴重。

      (三)臺灣農村因糖業停頓,今年損失將在臺幣二億元以上,折合國幣

六十億。因農村破產農民生活堪慮,政府若能重用臺籍技術者,排除萬難以

維持生產,當不致如此。

      (四)原為臺資創辦之彰化商工華南三大商業銀行,最近雖在日人

控制,光復後亦未能尊重人民利益發還民營,以致金融梗塞,經濟活動受阻

      綜合上述各點,政府應即取消戰時統制法令,廢除中間剝削機構,獎勵

產業自治,救濟農村,溝通金融。使失業者重獲職業,實屬必要。

      (五)海外臺胞救濟,刻不容緩,愛民乃治臺要著,現在旅外臺胞,計

有三十萬人,其中在日本有十數萬人,南洋有五六萬人,國內各地有七萬五

千人,顛沛流離,急待救濟送回臺灣,臺籍人士五次要求當局設法保護,或

安插、或救濟,均無結果。其經過如下:

      (1)八月下旬,在渝各團體請求陳長官設法遣送臺胞返鄉無結果。

      (2)九月廿七日,臺籍人士由京函請陳長官,請求遣送或收編或安插

臺胞亦無結果。

      (3)十月廿五日,上海臺胞代表面請陳長官請發表談話保護臺胞且轉

請中央收編,或安插、或遣送臺胞回臺、或設法救濟,均無結果。

      (4)十一月中旬,南京憲兵司令電請陳長官請設法遣送臺胞返臺亦無

結果。

      (5)十一月廿七日,重慶臺籍人士,又函請陳長官設法救濟臺胞,亦

無後聞。現在船隻缺乏,遣送臺胞回臺自不容易,臺胞亦能原諒當局之困難

。但臺胞自設法回臺者,不必加以留難,自可辦到。惟時至今日,臺胞出入

島內反比日寇統制下臺灣尤為困難。實令人費解,臺胞曾提出下列各種辦法

,請臺灣當局設法救濟,均無結果。

      (一)由日軍釋放出來之軍屬,俱為技術工人,且為十八歲至廿二歲之

青年,教育程度在高等小學以上,請政府在使用日俘以前,優先使用臺胞,

或由國軍收編訓練,俾將萊派往日本或臺灣,用以擔任部隊翻譯,均能勝任

      (二)當局如不便收編或安插者,依照日俘待遇發放軍屬生活費,以維

持生活,或集中管理訓練,以造就建國有用之才。

      (三)上列兩種辦法不能辦時,請救濟分署在各地設站收容救濟,或發

貸款維持生活,日後由其家長清還,以免凍餒。

      (四)礦業工人可繼續使用開礦,以維持生產而兼救濟臺胞。

      (五)請政府明令保護臺胞,逮捕臺奸,以伸民族正氣,以別良莠而收

復民心。

      臺胞所請求者均在謀求臺灣能與祖國永久結成一體,勿貽將來後患,但

不幸所提出各種建議均未被尊重,以致呼吁無門。

      以上所舉各點,僅屬臺情之一端,若任其自然演變,將來之結果誠不堪

設想,故請中央各方面考察實情,從速設法補救,以奠百年基礎。

 

資料來源:陳興唐(主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臺灣「二、二八」事

件檔案料》【上卷】(台北:人間出版社,1992年2月),頁49─54。

 

 

 

 

 

附錄二:各界對二二八事件死傷人數之統計表 

 

 

 

() 

檔案資料與著作名稱 

事件中的死傷人數 

 

 

白崇禧

白崇禧報告書

死傷1,860人

 

 

楊亮功、何漢文

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

死傷2,012人

 

 

紐約時報

1947年3月14日南京專電

2,200人

 

 

蘇僧、郭建成

拂去歷史明鏡的塵埃

2,600餘人

 

 

王康

二二八事件親歷記

2,000〜3,000人

 

 

臺灣警備司令部

臺灣二二八事變記事

3,200人

 

 

保安司令部

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

6,300人

 

 

紐約時報

1947年3月22日專電

10,000人

 

 

蘇新

憤怒的臺灣

不下10,000人

 

 

何漢文

臺灣二二八事件見聞紀略

10,000人以上

 

 

李喬

臺灣二二八研究之片段

18,000人左右

 

 

臺灣旅滬六團體

關於二二八事件報告書

3萬人以上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18,000〜28,000人

 

 

鍾逸人

辛酸六十年

20,000多人

 

 

彭明敏

自由的滋味

20,000多人

 

 

G.H.Kerr

被出賣的臺灣

20,000多人

 

 

王芸生

臺灣史話

30,000、40,000人

 

 

辜寬敏

臺灣青年

50,000人

 

 

王育德

苦悶的臺灣

一萬至數萬之間

 

 

史明

臺灣人四百年史

十幾萬人

 

 

韋名編

臺灣二二八事件

20,000人以上

 

 

林木順

臺灣二月革命

不下10,000人

 

 

林啟旭

臺灣二二八事件綜合研究

不下50,000人

 

 

王建生、陳婉真、陳湧泉

1947臺灣二二八革命

20,000人左右

 

 

賴澤涵、馬若孟、魏萼

悲劇性的開端 ──

臺灣二二八事件

低於10,000人

 

 

周青

二二八事變:起因、原型、本質和影響

10,000至30,000人

 

 

R.H.Myers

二二八事件 ──

怨懟、社會緊張與社會暴力

6,000人

 

 

朝日新聞

調查研究室之報告

一萬至數萬人

 

 

張琴

臺灣真象

17,000、18,000人

 

 

資料來源:翁嘉禧:〈論二二八事件與經濟政策的因果關係〉,《臺灣風物

》48卷4期,(1998年12月),頁104。

 

 

 

[1] 戴國煇、葉芸芸:《愛憎二•二八》,(台北:遠流出版社,1997年1月

),頁67、68、69、84、93、 94。

 

 

[2] 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

戰後中國〉,第四冊〈復原計劃綱要〉,(台北:中國國民黨黨史會,1981

年9月),頁351-381。另參見《國民政府公報》,(台北:成文出版社)

,民國三十四年(1945) 9月7日。何應欽:〈臺灣光復紀事〉,《抗戰與臺灣

光復史料輯要》,(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5年10月),頁105。

 

 

[3] 鄭梓:〈戰後臺灣行政體系的接收與重建〉,《臺灣史論文精選》(下),

(台北:玉山社出版事業公司,1996年9月),頁248-249。

 

 

[4] 鄭梓:同前引文,頁252。

 

 

[5] 鄭梓:同前引文,頁265-266。。

 

 

[6] 楊亮功、何漢文:〈二二八事變調查報告〉,收錄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編):《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6月

),  頁113-137。

 

 

[7] 警備總司令部(編印):〈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紀要〉,收

錄於陳興唐(主編):《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卷]》,(台北:

人間出版社,1992年2月),頁340-364。

 

 

[8] 兩份報告中都提到謝雪紅、林日高、潘欽信、蘇新、王萬得與張道福等

日據時期共產黨人的名字,這樣就可以證明是有共產黨在背後煽動,但這是

無濟於事的。了解臺灣歷史的人都知道,日本統治時期的臺共叫做日本共產

黨臺灣民族支部,早在 1930 年代初期就被日本警察徹底破壞,後來再也沒

有力量重建。「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們都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其他所

謂中共非法組織,根本就不存在,這些都是捏造出來的原因。

 

 

[9] 陳興唐(主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

料》【上卷】(台北:人間出版社,1992年2月),頁49─50。

 

 

[10] 同前註,頁51-52。

 

 

[11] 陳興唐(主編):同前引書,頁54。

 

 

[12] 陳儀:〈陳儀呈蔣主席函〉收錄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二二八事

件文獻續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6月),頁37-41。

 

 

[13] 調查統計局之報告:〈臺民暴動經過及其原因之分析〉收錄於臺灣省文

獻委員會  (編) :《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年6月),頁45-50。

 

 

[14] 劉雨卿呈蔣主席報告:《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收錄於臺灣省文

獻委員會 (編) :《二二八事件 文獻續錄》,(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年6月),頁58-61。

 

 

[15] 楊亮功、何漢文:《二二八事變調查報告》收錄於陳興唐(主編):《臺

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 [上卷]》,(台北:人間出版社,1992年2月

),頁274-280。

 

 

[16] 警備總司令部(編印):《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紀要》收錄

於陳興唐(主編):《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卷]》,(台北:人

間出版社,1992年2月),頁341-346。

 

 

[17] 楊亮功、何漢文:〈二二八事變調查報告〉,同前引書,頁114-115。

 

 

[18] 陳長官第三次廣播詞 (三十六年三月六日下午八時三十分),收錄於《二

二八事件文獻輯錄》,頁488-489。

 

 

[19] 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台北:稻香出版社,1991年2

月),頁271-272。

 

 

[20]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記事):〈臺灣省「二‧二八」事變記事〉,同前

引書,頁414-421。

 

 

[21] 許極燉:《臺灣近代發展史》,(台北:前衛出版社,1996年9月)

,頁493。

 

 

[22] 同前註,頁496-497。

 

 

[23]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南投:臺灣省文

獻委員會,1993年6月),頁 291-292。另參見張德水:《激動!臺灣的

歷史》,(台北:前衛出版社,1998年),頁144-149。

 

 

[24] 陳儀在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發布〈陳兼總司令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

眾書〉,收錄於,《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年6月),頁492-493。

 

 

[25] 鍾逸人:《辛酸60年:二二八事件二七部隊隊長鍾逸人回憶錄》,(台

北:自由時代出版社,1988年 6月),頁623、625。

根據鍾逸人說:「他們(國民政府)始終把二七部隊和謝雪紅看成一體,事實

上他們也只有作這樣的解釋和處理才吻合陳儀一班人的利益,即二二八的發

生是『中共在幕後策動,與陳儀的失敗無關;謝雪紅過去是正牌的共產黨徒

,所以二二八便是共產黨煽動,謝雪紅領導發難的。』鍾逸人經過親友的提

醒之後竟也『恍然大悟』:『如今她(他)們都遠離臺灣,我何不趁機將所有

責任推到永遠逮不到的人身上,......也許我的案情會單純一點,能早日結案

。』」蔣介石之所以把二二八事件歸罪於共產黨的煽動,在當時是有脈絡可

循的,隨手拈來的例子,如一九四七年二月上海發生黃金風潮,人心惶惶,

國民黨當局就說這是共產黨搗亂,在上海北平買黃金所造成的,又如南京中

央日報發生火災,損失六億元以上,國民黨亦把這筆帳算在共產黨身上,這

種「萬方有罪、罪在共黨」的邏輯,在當時已是一種「流行」。

 

 

[26] 林宗光:〈美國人眼中的二二八事件〉,《二二八學術論文集》,(台

北:前衛出版社,1998年4月),頁81。

 

 

[27] 楊逸舟(著) 、張良澤(譯):《二‧二八民變》,(台北: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55-56。 

      「歛財則人心散,散財則人心歛」是儒家的明訓,但浙江軍閥與財閥混

合體的他們,滿口仁義道德,卻歛財不已。只要稍能貪污的職位,無不被陳

儀手下佔領,不論家族關係或是妻方的姻親關係都被任用。臺灣人稱這種做

法為「牽親引戚」,各階層的人都甚為反感。若說他們有相當於權勢地位的

能力還好,但偏偏都是無能的庸材,除歛財之外。

 

 

[28] 許極燉:同前引書,頁505。

     這份備忘錄被收錄於1949年8月5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所發表的《美

華關係白皮書》內。

 

 

[29] 林宗光:〈美國人眼中的二二八事件〉,《二二八學術論文集》,(台

北:前衛出版社,1998年4月),頁94。

 

 

[30] 鈴木正夫(著)、陳俐甫、夏榮和(譯):〈關於陳儀之備忘錄──與魯迅、

許壽裳、郁達夫之間的關係〉,《臺灣風物》42卷1期,(1992年3月),

頁37-41。

 

 

[31] 陳三井:〈政治情勢的演變〉,「臺灣光復五十週年──臺灣近代史研

討會」論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5年),頁16-17。

 陳三井認為陳儀以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的身份,治臺一年半,獨攬行政、立法

、司法、軍事大權於一身,有若「臺灣王」。 在他任內爆發了二二八事件,

他在過程中究竟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應該負起何樣的責任?這有待探討的

關鍵性問題。引發二二八事變,殆與其個人思想與用人有關。一、陳儀有社

會主義的統治思想,迷信統制經濟,因此實施的統制與商界主張自由經濟者

的利益相衝突,自然引起激烈的反彈。二、陳儀用人兼容並包,舉凡新式留

學生、舊派官僚、國家主義者、左派、共產黨無不網羅,惟稍一不慎,即可

能因而僨事。因之人謀不臧是最大敗筆,人為的錯誤,是二二八事變的重大

因素。三、陳儀個性剛愎自用,專斷蠻橫,具有不輕易與人妥協的性格,缺

乏從善如流的坦蕩胸襟,這種性格樹敵多且易僨事。從這樣的角度觀察,有

助於對二二八事件起因的瞭解。

 

 

[32] 張旭成:〈二二八事件的政治背景及其影響〉,《二二八學術論文集》

,(台北:前衛出版社,1998年4月),頁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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