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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運動會
by 劉育嘉 2011-12-11 23:32:06, 回應(0), 人氣(765)
  2010年12月11日是小朋友的運動會,我家兩位小朋友一位是小三的彥章、一位是小一的彥榮,在他們重要的日子與活動中,我都會用數位相機幫他們記錄下來,好比寫日記一樣。﹝礙於保護小朋友的隱私,不便公佈真實名字與照片,請朋友們見諒。﹞

      我家老大彥章在小一與小二班上跑步60公尺比賽是第一名,今年小三參加運動會60公尺比賽,初賽第一名,決賽全校第五名﹝全校三年級共13班﹞;老二彥榮今年小一參加60公尺跑步也是班上第一名。兩位小朋友似乎有遺傳自我的運動細胞,真的很開心。

      回憶我本人,小學時代在小一至小六也是班上100公尺跑步第一名,在小三至小六階段還參加鎮運100公尺短跑得第二名、400公尺接力比賽是第三名。但是在我父親的眼中卻不願讓我朝向體育科系發展,理由很簡單:在民國70至80年代,臺灣學體育的學生們沒有多大的出路,唸得最好的系所是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系,因為畢業後可以擔任中學體育老師,其他學校的學生礙於教育學分的修習,只好自求多福了。

      而我的叔叔是文化大學體育系畢業,還是文化大學體操隊隊長,在臺灣的教育部與後來成立的體委會對於運動選手沒有什麼照顧與培訓計劃。還好我叔叔厲害考上教育學分班與中等學校教師甄試,如願當上中學教師,不然往後的出路可就難料啦!

      自80年代後期臺灣掀起職業運動風潮,先後有職業棒球與職業籃球,但政府的相關單位對於職業運動沒有一套良好的規劃與協助,導致地下簽賭與打假球事件,重創臺灣的職業運動與球員;這兩三年間我們的各項運動選手與球員在國際賽事又遭到韓國與中國無情的打壓,讓我感慨萬千,難到我們的運動選手出國比賽都要面臨體育競技以外的壓力嗎?技術以外的杯葛與打壓是政府應出面對抗的不是嗎?如果放任他國無理對待我們的運動選手,那在不公平的競賽下還需要參加嗎?如果政府無法保護代表自己國家的運動選手,那不如放棄體育的發展算了。

      我對於小朋友未來的發展規劃,一如父親的看法,我是不會讓小朋友朝體育界去發展的,因為體育的各項競技對於選手們而言壽命是短暫的,了不起是在20歲至40歲之間,巔峰時段大概只有10年光景。如果政府沒有照顧運動選手的良好政策與培訓計劃,臺灣體育未來的前景是無望的。而體育選手的身價也只有那10年的榮耀,過了之後還會有誰記得呢?請問網友們還有人記得紅葉少棒的那幾位英雄人物嗎?而運動選手退下光環之後對於經驗的傳承呢?教練的培訓呢?

      如果我們的運動選手要避開韓國與中國的聯手打壓,最好是朝職業運動發展;如今我只看到美國職棒的郭泓志與王建民、職業網球的盧彥勳與莊佳容、女子高爾夫的曾雅妮等人,只有在國際職業運動這樣頂級的比賽中才能看到公平的比賽,我們的選手可以用自己的實力與對手競爭一較高下,如此才能避開中國與韓國那種下三濫的手段,靠選手自身的努力與才能揚威國際,證明臺灣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仍有世界級的人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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