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 |
課程名稱 | 心理與人格發展(輔) (1011, CS008836_GCD14, 學習中心, 日間部通識(工)一年丁班) |
閱讀權限 | 不開放旁聽 (僅成員可以閱讀) |
課堂整理權限 | 只能新增 |
老師 | 陳迪暉 |
助教 | 賴柏言 |
學分 | 2 |
課程大綱 |
心理與人格發展(CS008836_GCD14) (Psychology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修平科技大學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博雅通識輔導類課程 學分數:2-0 授課:陳迪暉 電話:0938345811 上課時間:星期四15:10-17:00
上課地點:D0307
一、課程簡介:
以淺顯易懂方式帶領學生從心理學的學理角度,認識人格的發展過程,以助於認識自我、他人及社會團體生活,最終達成自我管理,促進良好人際互動,使個體與社會產生良好整合之功效。
二、教學目標: 1.透過理論講述與實際案例的分析,習得心理學與人格發展的知識,並補充外文資料訓練英文閱讀能力(知識)。 2.透過對心理與人格發展知識的了解強化人際溝通表達能力,並能具備探索自我與經營人際關係的思辨能力。此外,透過分組作業的操作,訓練應用資訊工具自學的能力(技能)。 3.了解自己並發揮同理心以促進人我和諧,以此精神培養團隊合作與利他服務態度(態度)。 4.保持心理與人格健全,並能在人際互動中發揮同理心(其他)。 三、課程要求:
選修本課程的學生,需要在上課前閱讀指定範圍的讀物內容,出席上課,參加期中、期末考式,並隨時參與課堂討論。期末須繳交一篇分組報告,範圍為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明顯的行為,例如性別交往、家庭互動、同儕關係、校園生活、人際互動、課外打工、網路症候群、身心健康等任何相關的議題(當然你可以尋找上述議題以外的相關議題),進行資料收集,並以心理學的思考方式加以評論分析。報告原則上以五個人為一組。
四、成績的評定:
學期成績由以下四部份成績加總計算:
一、課堂討論參與及出席(10%):點名時若三次(含)以上未到,則無法獲得此課程學分。
二、期末報告(30%):原則上同組組員所得分數皆一致,除非有特殊狀況或貢獻不一的 情形,將在分數上斟酌評分。
三、期中考試(30%):範圍包含開始上課至期中考前一週所有範圍與上課內容,題目為六題申論題中任選四題作答。
四、期末考試(30%):範圍包含期中考後至期末考前一週所有範圍與上課內容,題目為六題申論題中任選四題作答。
五、指定教科書:
1、Weber, Ann L., 1994,《心理學導論》,孫丕琳譯。台北:桂冠。
2、自編指定補充講義。
六、其他參考書:
2、Akon, Rita L., 1994,《心理學導論》,孫名之譯。台北:曉園。 3、Darley, J. M., 1994,《心理學概論》,楊語芸譯。台北:桂冠。 4、Zimbardo, Philip G. and Gerrig, Richard J., 1997,《心理學導論》,游恆山譯。台
北:五南。
5、林伊德,1992,《基礎心理學英文導讀》。台北:書華。 6、張春興,1991,《現代心理學:現代人研究自身問題的科學》。台北:東華。 7、楊志,1997,《心理學教室》。台北:國家。 8、郭靜晃,2002,《心理學概論》。台北:揚智。 9、崔麗娟,2002,《心理學是什麼》。台北:揚智。 七、課程大綱:
第一週:課程簡介、心理與人格導論
第二週:生命發展週期
第三週:心理學人格理論
第四週:心理與人格發展歷程
第五週:自我意識發展
第六週:動機和情緒
第七週:人格、心理及道德評量
第八週:自我與他人
第九週:期中考試
第十週:社會和道德發展
第十一週:人際關係與溝通
第十二週:壓力與衝突
第十三週:適應與異常行為
第十四週:社會知覺與認知
第十五週:態度
第十六週:社會影響和互動
第十七週:社會文化建構下的「兩性交往」
第十八週:期末考試、繳交期末報告 |
教科書 | 指定教科書
一、Weber, Ann L., 1994,《心理學導論》,孫丕琳譯。台北:桂冠。
二、自編指定補充講義。
其他參考書
一、Atkinson, Rita L., 1991,《心理學概論》,鄭伯壎,洪光遠譯。台北:桂冠。
二、Atkinson, Rita L., 1994,《心理學導論》,孫名之譯。台北:曉園。 三、Darley, J. M., 1994,《心理學概論》,楊語芸譯。台北:桂冠。 四、Zimbardo, Philip G. and Gerrig, Richard J., 1997,《心理學導論》,游恆山譯。台北:五南。 五、林伊德,1992,《基礎心理學英文導讀》。台北:書華。 六、張春興,1991,《現代心理學:現代人研究自身問題的科學》。台北:東華。 七、楊志,1997,《心理學教室》。台北:國家。 八、郭靜晃,2002,《心理學概論》。台北:揚智。 九、崔麗娟,2002,《心理學是什麼》。台北:揚智。 |
成績計算 | 學期成績由以下四部份成績加總計算: 一、課堂討論參與及出席(10%):點名時若三次(含)以上未到,則無法獲得此課程學分。 二、期末報告(30%):原則上同組組員所得分數皆一致,除非有特殊狀況或貢獻不一的情形,將在分數上斟酌評分。 三、期中考試(30%):範圍包含開始上課至期中考前一週所有範圍與上課內容,題目為六題申論題中任選四題作答。 四、期末考試(30%):範圍包含期中考後至期末考前一週所有範圍與上課內容,題目為六題申論題中任選四題作答。 |
課表 | 星期四(第八節/D0307, 第九節/D0307) |
備註/其他線上教材 | http://lms.hust.edu.tw/blog.php?user=t120324606&f=blog_doc&catID=2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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